关于开展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31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各驻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蚌埠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40号)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近五年来在我市专业技术技能岗位或技能岗位上工作并取得显著业绩和成果,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二)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在省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承担市厅级以上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三)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等方面业绩突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市同行先进水平,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受到市厅级以上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

(四)长期工作在工程建设第一线,在科技创新、质量创优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市厅级以上建设科学技术、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等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或主编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安徽省地方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育科研能力强,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综合表彰的教育工作者,以及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六)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人,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其学术水平和业绩为省内外同行专家所公认,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医疗卫生工作者

(七)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培养输送的运动员获得奥运会前三名或亚运会、全运会冠军2人次或全国锦标赛冠军3人次的教练员。

(八)长期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能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同行领先地位,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推广、带徒传艺等方面取得卓著成绩,获得“蚌埠市技能大奖”、“蚌埠市技术能手”、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称号以及在全市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数量

根据《蚌埠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规定,我市今年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总数为20

三、规范程序

(一)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市直主管部门(含驻蚌单位)推荐的人选按行政区划报送至相应的区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辖区内所有申报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征求纪检监察、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综治、扶贫、应急等部门意见并在本地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将加盖县区政府(管委会)印章的《蚌埠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人社局。同时,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通知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网站填报、上传申报材料。网站地址为:http://218.22.88.62:9001/wsbsbb/mindex.jsp 单位登录名为单位社保编号(6位数),初始密码为123456。单位无社保编号的,请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电话:3110635

(四)推荐的人选由市人社局网上下载审查、梳理后,分送市直有关部门,由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推荐,提出初选名单。

(五)在市政府领导下,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和初选情况研究确定各行业、领域的具体指标分配,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研究,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涉密人员除外)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切实将扎根在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

(二)在企事业担任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列为评选对象。已享受过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得到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奖励的人才,如无新的业绩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三)凡获得各类奖励的,以5年内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集体获奖的,应为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2名)。同一个项目在不同层次获奖的,以高层次获奖等级为准;同一层次两次以上获奖,以最后一次获奖等级为准。多人使用同一等次奖项申报的,一般从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中选拔排名靠前的二位;从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中选拔排名靠前的一位。

(四)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避免同一推荐对象多头申报、多渠道申报、重复申报。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作为下一批次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网站后,选择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点击“新增”,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保存(填写有误的,选择该条记录后,点击“编辑”可修改除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之外的信息),再点击“申请表下载”,下载对应表格(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员选拔申表》见附件1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员选拔申表》见附件2),填报完整后加盖单位、县区人社部门公章(市直主管部门含驻蚌单位推荐的人选需加盖市直主管部门或驻蚌单位公章)。

(二)材料上传。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需提供其奖项、业绩等重要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件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注意精简,突出重点,由推荐单位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与上述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合并成一个不超过50页、大小不超过10MPDF文件(申请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并打包为zip压缩包文件上传(压缩包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涉密级的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

上述材料请925日前完成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市人社局不受理纸质材料,也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赵秀春  3110635

        邮箱:bb3110635@163.com

        职业能力建设科刘康  2043172

        邮箱:bbrszjk@163.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员选拔申

       2.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员选拔申

       3.蚌埠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019年822日

2019蚌人社秘142号关于开展2019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doc